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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工作流程

    来源:宿州市博物馆 作者: 宿州市博物馆      发布于: 2020-07-27


    一、入藏标准



    1、宿州境内遗址出土文物及民间收藏文物;

    2、反映宿州历史上不同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文物资料;

    3、宿州籍著名书画家书画作品;

    4、反映宿州历史及事件的著名外地书画家书画作品;

    5、宿州著名民间艺术家的艺术作品。

    二、征集工作流程



    1、清点造册:统计文物基本资料。文物征集小组、文物捐赠单位或个人填写《宿州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登记表》,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并统一汇总成册。

    2、组织专家评估。对拟征集的文物先由宿州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小组进行初步筛选,将详细征集清单和一些重要的文物报送省文物鉴定站由专家进行现场鉴定。经省文物鉴定站认可后,才进行征集。

    3、商价:双方在平等公开的基础上,参照市场行情合理商定所征集文物的价格,一经商定不得更改。

    4、建立、完善征集文物档案:对所征集的文物要建立完整档案,包括照片、征集时间、方式、地点等有关文物的详细信息。

    5、统一移交、入库:经鉴定后,按照国家文物局《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宿州市博物馆造册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