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州市博物馆 作者: 办公室 发布于: 2021-11-10
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宿州市博物馆汴水咽喉展厅展陈提升项目已经市财政局批准,为公开招标项目。现该项目已经进入遴选代理公司阶段,为认真做好项目采购,确保各环节程序合法合规对该项业务进行代理。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宿州市博物馆汴水咽喉展厅展陈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
《宿州市博物馆汴水咽喉展厅展陈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宿州市博物馆汴水咽喉展厅展陈提升项目》(不超过520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
三、具体服务要求
(一)协助我单位备案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实施计划;
(二)协助我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三)协助我单位发布招标公告;
(四)协助我单位抽选组建评审委员会;
(五)协助我单位组织开评标;
(六)协助我单位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七)协助我单位签订、公告、备案合同。
四、完工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完成招标挂网手续。
五、报价响应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相关服务说明、诚信声明、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且在宿州市名录登记中为100分(网页截图)等资料。
2、代理费应以费率形式报价(可按照520万元计算),并注明总金额,代理费总金额应包含项目代理服务费、评标评审费用等与代理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相关服务说明
(4)诚信声明
4、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1月12日17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5、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6、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宿州市博物馆 黄工
联系电话:0557-3020018
宿州市博物馆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诚信声明
询价项目名称:
致: :
(响应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单位公章)
年 月 日